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》、《8455新葡萄场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(修订)》等相关规定,以及毕业生提交的延期毕业申请等情况,学院对每位毕业生逐一核查,2023年9月17日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,现将2023届毕业生学位资格审核结果公示如下,公示期为2023年9月17日至5月21日共五天。如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向商学院党政办公室反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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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学院
2023年9月17日
附件:《商学院2023年下半年拟授予学士学位名单》